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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法官扎根内乡山区法庭 服务山区群众

A-A+2014年2月19日10:01南阳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冯云虎

  内乡县法院马山口法庭有法官2名,辖42个行政村,人口95840人,辖区以山、丘陵为主。这2名法官,2013年受理案件158件,结案139件。这个法庭,2011年,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庭。2012年,被评为市“十佳法庭”;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中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4年春节刚过,记者翻山越岭,走进这个山区法庭,感受法官的基层生活。

  85%的案子巡回调解

  正月十二,山上白雪皑皑。下午3时,记者来到内乡县法院马山口法庭时,庭长徐宜明和法官郭果刚刚送走要求立案的李老汉。

  “今天接待了好几位当事人。”徐宜明说,“李老汉年纪大,还带着气,我劝说半天他才回去。”

  李老汉今年83岁,是内乡县马山口镇寺山庙村人。李老汉夫妇和儿子、儿媳合住在一个院里。李老汉的儿子经常无事生非,辱骂、殴打李老汉夫妇。今年春节刚过,他大吵大闹,非要把李老汉夫妇撵出家门。李老汉非常气愤,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儿子成家后,让他住了4间,可他不但不孝敬父母,还经常大打出手。李老汉百般忍耐,儿子变本加厉,说房子就是他的,不允许李老汉走进屋内。万般无奈,李老汉便具状起诉,请求法庭依法判令其儿子搬出4间房屋。

  徐宜明告诉记者,像李老汉这样的案子,经常都有,而且当事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当事人岁数大了,来法庭不便,他们就上门调解。“我们已聘任52名调解员,在33个行政村设立了巡回办案点。85%的案子是巡回调解的。”徐宜明说。

  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注意结合山区农村的生活习惯、处事方式,针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一案一法,耐心调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徐宜明说。

  徐宜明回忆,2013年,余关乡的薛某因排水问题把孙某起诉到法庭。薛某起诉后,孙某开始不和法官见面,后来见了面但拒绝出庭。徐宜明心想,如果对孙某采取强制手段,会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更加激化,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可能还会埋下更深的祸根。于是,他和村干部一同,多次到孙某家做工作。最终,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法庭应诉。徐宜明因势利导做薛某的工作,双方握手言和。

  体会工作之余的快乐

  徐宜明今年49岁,在马山口法庭已经干了29年。近几年,其他法庭的庭长,有的调到了离县城近的法庭,有的调回了法院。徐宜明说:“在哪里工作都是工作。这里的条件不过差一些,吃点苦没啥!”

  记者在法庭后院看到一个小菜园,雪地里立着一颗颗大白菜。“这些菜是法官们业余时间种的。一年四季,他们很少买菜,光菜园的菜都吃不完。”一位来法庭办事的村民说。徐宜明介绍,从2009年开始,他们在工作之余,将后院的荒地开垦出来,分季节种上各种蔬菜,丰富了餐桌。吃不完的蔬菜,有时还免费送给附近的孤寡老人。菜园的蔬菜不仅改善了法官的伙食,还美化了庭院。同时,这也是法官案结事了、工作之余的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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