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廖涛 通讯员 任晓
近年来,南召县调动民间力量,把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以行政村调委会为阵地,成立了百姓的“道德法庭”,“法官”是活跃奔走在田间地头的百姓调解员。“道德法庭”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规范、公序良俗,调处邻里瓜葛、家族矛盾、土地纠纷等方面的棘手矛盾。
迄今,该县共有1600余名“道德法庭”调解员,2014年“道德法庭”已无偿化解、调处抚养、赡养、分家析产、婚姻相邻权纠纷3000余起。
说法讲理的“明白人”
该县组建了一支规模庞大的百姓调解员队伍,由群众推选那些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知识、说话管用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老族长等“四老”作为“道德法庭”百姓调解员。用他们遵纪守法、微言善举来影响、感召身边人。不少群众认为,“道德法庭”调解员热心肠、威望高、经验足、办法多、敢担当,遇到麻烦和困难都愿意请他们帮忙解决。
“一碗水端平,公正公平”。南召县白土岗镇白西村群众这样评价“道德法庭”百姓调解员李正。2000年李正退职赋闲在家,2009年他被白土岗镇司法所聘为“道德法庭”百姓调解员。2010年春,白西村村民王某和杨某为宅基地闹得不可开交,杨某认为王某占他家门楼一尺多地,便把王某家的大门扒掉一角。王某要求杨某出钱修缮。两家为此经常谩骂、厮打。李正得知情况后,穿梭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终于说服杨家同意出100元钱给王家修门楼。但杨某碍于面子,迟迟未拿出这100元钱,后李正替杨某垫100元给王家,双方遂握手言和。
以情动人,以“理儿”服人,成为“道德法庭”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法宝和技巧,遇到邻里纠纷就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心平气和地让双方各自陈述矛盾,摆摆自己的理,然后调解员们给评评理,让当事人看到自己的短处和症结,思想疙瘩解开了,很多问题迎刃而解。2014年,在白土岗镇“道德法庭”,经调解员调解的各类纠纷共60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活跃在乡村的“编外法官”
在南召县,每月15日是“道德法庭”例会日,各乡镇司法所利用例会对各村民调主任和百姓调解员进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调解技能培训,对复杂疑难纠纷进行分析、“会诊”,集中力量进行化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皇后乡朱庄村村民朱某兄弟二人因赡养老人及遗嘱问题发生纠纷。“道德法庭”百姓调解员吴运峰获悉后,热心出面调解。原来朱某父亲的遗嘱中写着老大不用赡养母亲,朱家老大据此拒绝赡养母亲,兄弟二人吵得面红耳赤。吴运峰指出遗嘱中此条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无效的。经过反复劝说,朱家兄弟二人当场签订了共同赡养老人的协议。
“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乡村干部在处理农村棘手矛盾纠纷时,群众有时会产生逆反心理,不易接受简单的说服教育。而百姓调解员是‘编外法官’,根植群众之中,和群众身份平等、关系亲密,利用亲情力量、法律力量、道德力量做群众工作更容易拉近距离,群众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很多矛盾被化解在融洽的说理释法中。”白土岗镇司法所所长牛云仙说。
农村和谐的“稳压器”
聘请“四老”作为专职调解员,选任两名陪调员,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员,明确了“道德法庭”组成人员的职责任务。同时建立了“道德法庭”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以及纠纷会商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同时每个村民小组设立纠纷信息员,及时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发现纠纷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解。此外,“道德法庭”采取坐堂开审与巡回调处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农村和谐的“稳压器”。
南召县司法局局长王磊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我们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道德法庭’的发展契合了法治和德治的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化解矛盾,力求真正让群众诉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一方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