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廖涛 乔阔)近日,国家文物局根据《长城保护条例》,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项目组,对南召县有关楚长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相关遗址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专业审核,认定南召县为长城遗址县。
自2000年以来,南召县的皇后、小店、留山、崔庄、马市坪、乔端等乡镇,发现了一批疑似楚长城遗址。2013年5月,省文物局、省文物研究所启动楚长城考古项目,从出土文物年代、分布路线、建筑结构和形式上证明,南召皇后乡、小店乡、留山镇、崔庄乡、马市坪乡、乔端镇一线的这些“土龙”、边墙、关隘,是楚长城的一部分。
2013年7月,河南省颁布了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鲁山、南召、叶县、方城、舞钢、泌阳、桐柏的部分楚长城位列其中。2015年1月底,又公布南召县为长城遗址县,从而使南召县进入了长城遗址的国家名录,为楚长城研究、保护、抢救和合理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