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张本贵 高帆 通讯员王克)近日,淅川县金河镇涧沟村护林员曹夫秀和队友们正在山上忙着种树。“有检察机关做后盾,我们的干劲更足了。咱这儿是北京人的‘大水缸’,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好!”曹夫秀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说。
前段时间,曹夫秀在涧沟林区巡逻时,拦截到一辆非法收购幼树的车辆并报警。淅川县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获取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介入并参与现场勘查,引导公安机关快速侦查、固定证据。森林公安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将刘某提请逮捕的次日,检察机关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一案件的处理,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当地滥采滥伐林木现象明显减少。
淅川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水质安全、生态保护任务繁重。该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护绿,对破坏生态案件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开展“保我青山绿水刑事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载体,该县加大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对滥采滥伐滥挖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实施“零容忍”。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确保案件快捕快诉。与此同时,该县开展了“亮剑生态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在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等领域监管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国家、社会及群众遭受重大生命财产安全及财产损失的职务犯罪。
“我们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隐案不报及执法中程序不合法、处罚不恰当等问题,并对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履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强化他们的环保监管意识。”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宛梅说。
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该县“防”字当头,紧紧抓住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坚持跟踪监督,积极开展预防调查;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机制,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
去年以来,淅川县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危害环境资源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6起25人;在水土保持、土地整理、污染治理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08项,向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环保部门查处排污企业3家,恢复农林用地10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