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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干部直面矛盾勇于作为

A-A+2015年6月22日08:30河南 日报评论

  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徐海林

  6月21日,内乡县环保局局长聂新伟到该县桃溪镇检查采矿企业关闭情况,他告诉记者,近几年自己的执法观念发生了实质性转变。

  “前些年,我们有一种错误认识,总认为执法严格了,关闭一些环保不达标企业,就会影响县里的财政收入,也增加了不稳定因素。”聂新伟坦言,“现在只要是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我们发现一个关闭一个。不关闭于法不容,也会影响地方的长远利益。”3年来,该县共关闭环保不达标的矿产开采加工等各类企业120多家。

  聂新伟的变化代表着内乡县行政执法部门理念的切实转变,这在该县工商部门也找到了“注脚”。该县城乡从事家庭式卖胡辣汤、油条等小餐饮和豆芽、豆腐等小加工的有上千家。前些年,县工商部门怕影响小商小贩们的收入,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几年,他们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会同食品医药监督部门,严厉打击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净化了餐饮市场。

  内乡县行政执法理念的变化,缘于该县“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

  早在2012年,内乡县检察院就把行政执法监督摆上突出位置,探索如何进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健全“两法衔接”做出了具体部署。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说:“我们发现,自己的做法与中央精神不谋而合,这给了我们深入推进检察监督的巨大动力。”

  该县检察院与各行政执法部门会商制定联席会议、平台建设、信息沟通、执法备案、联络对接等制度,构建了由综治委牵头、检察院负责、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县里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1家单位与检察院实现联网,搭建起“两法衔接”信息网络平台。检察机关通过审查录入执法信息与审查执法台账、执法卷宗、走访调查相结合,实现了对行政执法的全程监督。目前,已监督执法单位移送刑事案件4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1件,纠正行政违法20余件次。两年间,该县通过检察监督,查办了一批处罚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和各类职务犯罪等案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行政执法监督让行政执法部门变“不愿为”为“主动为”、“不敢为”为“勇作为”、“乱作为”为“善作为”,同时也影响和带动了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眼下的内乡干部,大都能直面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坚持依法办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

  2013年以来,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对内乡县“两法衔接”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今年3月,最高检察院向全国转发推广该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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