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云平 通讯员 刘涛 文/图
近年来,内乡县扎实开展平安和睦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平安村(社区)231个,达标率78.2%,平安乡镇14个,达标率87.5%,平安单位(企业、学校)432个,达标率96.8%个,平安和睦家庭创建率99.3%。今年1月至7月,全县刑事、治安案件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治安灾害事故的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34%、38%、12%、43%。
营造浓厚氛围
提升创建动力
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是基层平安创建的动力。县平安办制作了基层平安创建专题片,在“平安之窗”栏目中反复播放,在《内乡亲民网》开辟了《人人参与平安家园创建》专栏,各乡镇统一制作了平安建设宣传长廊,村、学校、单位在院内制作了平安建设宣传栏或宣传园地,在集镇显著位置以及入村、入校、入单位路口刷写了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标语,制作了永久性固定宣传标牌,各乡镇通过出动宣传车、展出展板、散发传单、群发短信、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的做法和成效,在全县营造了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县里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分管综治的副县长和法、检、公、司四长为副组长,综治委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行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包乡镇、联系村平安创建责任制,各级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部门联动抓创建的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
推进持续开展
健全工作运行考核机制是基层平安创建取得实效的保障。全县设立了57个警务室、163个法律服务室、295个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村、社区组建了治保会、打更巡逻督察队、义务巡逻队、法制宣传队,明确了便民服务员、义务调解员、网络管理员、暂住人口协管员、重点对象帮教员、治安维稳信息员,完善了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管理、禁毒、打更巡逻等制度,统一规范了工作台账。加强技防建设,乡镇、村(社区)、单位建立了视频监控平台,乡镇已实现与县、市联网对接,村与乡镇联网正在有序进行。建立了专(兼)职技防员队伍,确保技防设施充分发挥作用。采取乡镇主导、单位(村、社区)自筹、县和乡镇奖励补助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去年以来,乡镇、村(社区)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县、乡镇坚持每季度对乡镇、村(社区)、单位、学校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量化考核、排队通报一次,每年度量化总评一次,落实表彰奖惩措施。去年,该县对10个平安建设先进乡镇、40个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乡镇对231个平安村(社区)、432个平安单位(学校、企业)、21.58万个平安和睦家庭进行了命名表彰、考核公示。
狠抓体系建设
确保创建实效
建立多方治理体系是基层平安创建的基础。一是建立人防体系。每个乡镇成立15人的专业治安巡防队,每个村(社区)成立5人至7人、每个组成立3人的义务打更巡逻队,在乡镇、村重要入口处设立了86个治安报警点和57个治安拦截点,全面提高了基层治安防控能力。二是建立重点人口管理体系。乡镇、村(社区)成立了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与出租房主、业主、雇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经常排查、动态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对外出流动人口,与流入地衔接,实行跟踪管控。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精神病人,实行派出所、村(社区)、单位、家庭“四位一体”责任连带帮教管控机制,做到一周一见面、一月一座谈、一季一回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建立“一村四警”驻村(社区)法治化服务体系。针对村(社区)很多群众法律知识欠缺这一现状,该县抓实“一村四警”驻村工作,从法、检、公、司选派386名干警,进驻295个村(社区),一队四警、一队多村,要求每位干警每周进村(社区)工作两天,送法律进村(社区)、进家庭,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村(社区)治安联防联控工作,接受群众法律求助,切实为民排忧解难。工作中,加强对“一村四警”驻村队员考核管理,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队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表现优秀、为村(社区)平安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今年以来,“一村四警”队员共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1200多场次,接受居民法律咨询和服务20多万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3起,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巩固和提升了平安村(社区)创建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建立严打整治体系。今年以来,在城乡组织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整治交通秩序、消防安全整改、整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等专项行动,有效震慑了犯罪,消除了安全隐患,优化了治安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在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中,内乡县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3.67%、89.56%,两项指数在全省位居第19位、在全市位居第1位。(部分照片为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