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云平 通讯员 刘涛)为了有效预防命案发生,内乡县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入手,建立化解新机制,实现了社会化解与依法调解的有效对接。今年政法干警共摸排和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8起,调解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辖区稳定。
县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命案发生的实施意见》,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也成立了调处机构,明确了3至5名兼职调解员,每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召开一次例会,法、检、公、司化解办主任和兼职调解员参加,汇报各单位本月干警参与纠纷化解情况,对县里排查上报的涉法涉诉纠纷,集中研究调处意见。各乡镇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例会,“两所一庭”负责人和调解员参加,对各村上报的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包案干警,限期解决。对各村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简历信息沟通机制,包村干警一周一摸排、一周一汇总,每周与村干部见一次面,填一份矛盾纠纷排查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谋划,早处置。干警带着问题走村入户,先对村中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逐一走访,听取对村中问题、人员、案件等情况的反映,再走访现任村干部、村民代表,并与镇信访办、维稳办和管区负责人座谈,核实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对各类矛盾纠纷实施延时管控、跟踪处理。以乡镇政法党支部为平台,严格落实包村干警负责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力争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乡镇政法党支部积极协调乡镇信访、土地、城建等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积极妥善化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加大对矛盾纠纷引发各类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扰乱秩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打击促稳定。积极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一方面定期组织民警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成功调解案例,提高干警法律意识、政策水平和交流能力,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另一方面发展群众中老干部、老党员以及有威望的长辈为农村警务员,调解群众间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