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善言辞,调解起案件却入情入理;他不善交际,对待当事人却耐心热情。
自2008年10月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先后审结各类民事一、二审案件42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引发涉诉信访。仅2013年他就审结案件128件,成为全院办案数量最多的法官。
他就是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陈德林。
2005年8月,大学毕业的陈德林通过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进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他向来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地学习和研读新的法律规定。每当遇到复杂疑难案件,他总是第一时间翻阅同类型案件指导案例,并虚心向身边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学习请教,确保审理的每个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准确无误。
“他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虽然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间不长,但已经成为我们庭的业务骨干了,现在还是我们庭最年轻的审判长。”谈到陈德林,庭长霍晓刚赞不绝口。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作为审判一线的青年法官,陈德林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从未懈怠。
2012年3月,在陈德林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诉讼中,男方系陈德林舅舅家的一位远亲,在得知这样的关系后,男方几次找到陈德林的舅舅帮忙说情,希望能将婚生女儿改判由男方抚养。陈德林了解到男方家庭生活条件较差,小孩又一直随女方生活等实际情况后,当即予以回绝,并耐心为其分析孩子随双方生活的各种利弊,最终男方表示接受判决,撤回了上诉。
“司法为民不只是句口号,许多时候它很简单,就是多一句话、多一点关心。”这是陈德林对司法为民的感悟和认知。
“一些当事人虽然把官司打到法院,但面对法官会感到紧张不安甚至带着一丝恐惧,这都会影响当事人诉求的正确表达,而法官的一个小小的举动、甚至一句话,可能就会改变当事人的这种心理。”在陈德林审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动,双方庭后不间断地寄送材料,他不厌其烦,认真审阅每一份材料,耐心地接待当事人,两次深入当事人所在的偏远山区实地察看,倾听周围群众意见,并积极同村干部协调,通过与村组的共同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陈德林从年轻的书记员成长为优秀的审判长,从青涩的大学生成长为法院业务骨干,他为我们呈现的是一位“80后”的活力、奉献和执着。
(南阳日报记者: 张提 通讯员 白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