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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3年判处贪污贿赂罪犯2840人

A-A+2014年4月1日08:36映象网评论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3月31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3月26日至11月20日,全省法院将开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活动,集中公开审理和宣判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并公布我省贪污贿赂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省高院要求依法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打击发生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买官卖官、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

  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坚决依法严惩重判。同时,要求加强审判公开,确保审判效果良好。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公开宣判,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庭审电视直播、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直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另外,要加强对适用缓、免刑的审查把关和备案工作,所有适用缓、免刑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均要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征求同级党委纪委和政法委意见后,层报省高院刑二庭备案。

  据了解,2013年,河南高院重拳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案件19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处级干部123人。以受贿罪判处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郑建民无期徒刑;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省委常务副秘书长陈江河、省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永新无期徒刑,判处安阳市原政协主席赵微有期徒刑十二年。加大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648件,判处犯罪分子1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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