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南阳市镇平县柳泉铺法庭在青山村党家庄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
记者从审判员赵军的介绍了解到,案情虽然简单,但是案中的亲情纠葛让人不胜感叹。
原告张某展和妻子张某芝于2004年9月生下二女,为躲避计划生育,当年10底,原告夫妇将刚满月的二女寄养到姑母张某平家。到了上学的年龄,张某平多次要求原告为女儿上户口,原告置之不理,后张某平与丈夫梁某为该女申报了户口,取名梁小玉(化名)。
十年过去了,小玉在姑奶家茁壮成长着,学习成绩优秀,已经是一个懂事的小姑娘了。
原告张某展和妻子张某芝想让小玉回到自己身边生活,其姑母张某平与丈夫梁某答应遵从小玉的意愿,而小玉对生身父母没有丝毫感情,不愿回到原告身边,原告遂将自己的姑母与姑父告上法庭讨要监护权。
11日上午,庭审现场围满了青山村与党家庄的村民,大家纷纷来观看法官如何审断这起法律与亲情碰撞的索儿案。
庭审中,被告张某平声泪俱下,她称原告张某展一岁多的时候母亲去世,跟着姑母长大,现在原告的女儿又由其抚养十年。十年间,原告从未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既没有常去看望,更没有给付抚养费,导致感情疏远,现在忽然要女儿回家,女儿肯定不能接受现实。
被告表示,愿意尊重小玉的选择,走与留全凭她的选择。
原告方对姑母姑父的指证没有反驳,只是坚称自己的女儿应该跟随自己生活,他们认为女儿不回家系被告阻挠导致,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将女儿送回其父母身边。原告的父亲甚至当庭对自己的妹妹张某平谩骂,遭到法官的厉声喝止。
围观群众纷纷对原告的作为表达了不满,一位姓党的村民说,十年来,父母都不去看望自己的亲生女儿,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虽然不在一起生活,起码要常去探望,增进感情,现在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情感,应该按照她的意愿,不能强迫她接受任何一种现实。
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说,原告将女儿寄养在被告家是为了再生男孩,典型的重男轻女,现在男孩已经六岁,这六年来原告为什么不接走小女孩,现在打官司来要孩子不占理。
一位85岁的老者说,双方是亲戚,将自己的亲姑姑告上法庭,当初姑姑养你干嘛?现在说是自己的孩子,当初生下来你做爷爷的、你当父母的干嘛去了?这事本不该上公堂的,协商就能解决了,以后咋去面对孩子。
法官经过法庭调查后,当庭判决,原告对小玉享有监护权,驳回原告要被告承担诉讼费等其他请求。
主审法官赵军告诉记者,原告系小玉的亲生父母,依法应享有监护权,原告诉称被告阻挠其行使监护权,但缺乏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根据法庭征求小玉的意见及考虑到有利于其成长等因素,故确认原告的监护权,但驳回其要求被告将女儿交还给自己抚养的诉讼请求。
一位教师称,小玉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已经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样对孩子是一种伤害,原告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生俊东 白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