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南阳> 法治>正文

西峡男子网恋三个月就闪婚 草率结婚教训深

A-A+2015年1月28日08:39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马燕 朱建营)湖南女子阎某和西峡男子栗某网恋三个月就草率结了婚,后因性格不合分居三年。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判决这对夫妻准予离婚,婚生女儿由阎某抚养。

  家住湖南省邵阳县的女子阎某,由于性格内向,很难与同龄人打成一片,为了排遣寂寞,她开始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寻找感情寄托。2010年9月,她在网上认识了西峡县的栗某。栗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在网络中偶遇阎某之后,便开始追求阎某。三个月后,孤独寂寞的阎某在栗某的甜言蜜语之下,千里迢迢来到西峡,与栗某见面。当月二人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谁料好景不长,婚后没多久,阎某就发现栗某并非像网络中表现的那么完美和体贴。他好吃懒做不说,最可恨的是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殴打阎某。阎某忍无可忍,毅然决定离家出走。2012年1月,阎某带上刚满月的女儿回娘家居住。三年后,阎某将栗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西峡法院审理认为,因阎某、栗某婚前缺乏足够了解,经常发生矛盾,加之栗某的不良习气,最终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现已分居三年之久,依法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女儿随阎某生活,栗某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2814元,到女儿年满18周岁。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