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南阳> 法治>正文

内乡一村民吸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获刑

A-A+2015年3月18日08:55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刘力果 通讯员 冯云虎)山上放羊,一时烟瘾发作,竟吸起了香烟,结果不慎引起森林火灾。3月16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月24日下午,内乡县夏馆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在一山上放羊,吸烟时不慎引起森林火灾,造成大量树木被烧。经鉴定,过火面积为42.75亩。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由于疏忽大意造成山林大面积地被过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张某某在案发后自首,可依法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