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 丁清凌)因嫌儿子太多,卧龙区陆营镇的曾某,以6万元的价格将刚出生的亲儿子卖掉。“卖自己的儿子,居然也有罪?”在法庭上,曾某怎么也想不明白。昨日,记者从卧龙区法院获悉,拐卖儿童的曾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曾某是卧龙区陆营镇人,今年38岁。2013年5月30日,曾某的妻子在市区某医院生下一个男婴,通过中间人王某,曾某以6万元的价格将儿子卖给他人。今年3月17日,卧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曾某说,他媳妇生下一个男孩后,由于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没有抚养能力,就通过王某找到了买家。“卖了自己的儿子,居然也有罪?”在法庭上,曾某怎么也想不明白,又不是把别人家的小孩拐来卖。法官认为,曾某将儿子送养他人,并收取了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而王某则在此次拐卖活动中起了中间介绍作用,获取好处费,系从犯。最终,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王某被判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