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公布了“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十条意见”,以期扎实推进《法治南阳(2015—2020年)》全面实施,以法治建设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据了解,“十条意见”包括:完善法院与重点企业之间的互动联络机制、依法及时快速受理和审理涉企案件、做好涉企纠纷的诉调对接和诉讼调解工作、全力保障企业发展稳定的金融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注重涉企案件保全和执行措施的灵活运用、促进涉企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围绕普法责任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南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说,对涉及企业的各类纠纷,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传真立案等各种快速便捷方式,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各类筹建和在建中的企业,以及发展中的特困企业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房松玉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