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葭 通讯员 杜海燕)3个窃贼骑着摩托车,先后15次从湖北老河口市到河南淅川县,盗窃摩托车后异地销赃。日前,记者从淅川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李某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万元、1万元、5千元。
五羊摩托频被盗
2014年6月12日中午,淅川县城关镇某小区的刘先生下班回家,将五羊本田摩托车停好后,就直接上楼去了。下午上班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随即报警。
接下来半个月中,在淅川县城部分小区、宾馆、饭店等地接连发生十余起摩托车被盗案件。淅川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仔细分析、研究。同时,安排专人到被盗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视频监控显示,嫌疑人作案时,头上都带着鸭舌帽,身形和面目均看不清楚。嫌疑人大都是趁中午人们休息时进行盗窃,现场很少有目击证人。每次作案,均有专人负责望风。由于小区、宾馆、饭店、超市监控图像十分模糊。再加上嫌疑人戴着鸭舌帽刻意遮掩,警方难以分辨其真实相貌。
2014年7月6日中午12时30分,淅川警方根据群众举报,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淅川县公疗医院,停车场内,有3名可疑男子。得知这一消息后,淅川警方迅速通知办案民警在各个交通要道设卡。当日13时许,3名窃贼在县公疗医院将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偷走,正准备骑车逃走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跨省作案终落网
办案民警随即将3名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对嫌疑人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了“T型”作案工具。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嫌疑人终于低下了头,对自己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3名嫌疑人均系湖北老河口市人。他们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出气力干活,3人的生活均陷入困境。
一次偶然的机会,3人在酒桌上认识,一拍即合,决定结成盗窃同盟。经过预谋,3人决定异地作案,异地销赃,并明确职责和分工。
据陈某交待,他们14次在淅川县作案,次次得手,收获颇丰,3人盗窃摩托车涉案价值近8万元。被盗摩托车全部以几百上千元的低廉价格转手。但是,在第15次作案时,遭遇“重创”,被淅川警方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