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结案600余件
5年来,32岁的市中院民三庭法官陈德林先后审结各类案件600多件,2014年他的办案数量达到173件。2014年,凭借高质量的办案能力,他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公务员”荣立个人二等功;2015年初,他还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百优政法干警”和劳动模范称号。
173个案件到底有多少?记者算了一笔账,2014年全年工作日是234天,除去法官阅卷和约见当事人的时间,差不多1天多一点就得办结一个案子。
但是工作再忙,陈德林也没有停止过学习。在办理某企业企图借破产为名赖掉另一公司的2000多万元一案时,陈德林面对厚达数千页的一大堆材料,逐字逐句地细细查看,对于晦涩难懂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专业内容,就现场自学会计知识、金融知识,现学现卖进行攻克。终于,经过半个多月通宵达旦整理分析,陈德林终于厘清欠款公司资产转移的证据,失去了以破产作威胁底气的欠债公司最终同意履行还款义务。
“他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虽然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间不长,但已经成为我们庭的业务骨干了,现在还是我们庭最年轻的审判长。”谈到陈德林,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霍晓刚赞不绝口。
在陈德林审理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动,双方庭后不间断地寄送材料,他不厌其烦,认真审阅每一份材料,耐心地接待当事人,两次深入当事人所在的偏远山区实地察看,倾听周围群众意见,并积极同村干部协调,通过与村组的共同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
“我这样尽心尽力地工作,不是为了别的,只希望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法院和法官是公正的就行了。”谈到职业理想,陈德林一句朴实的话道出了他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