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孙喜增 通讯员 杜明 侯祎斌)“孩子处在花一样的年纪,像一张白纸,就看怎么去书写,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更应该全方面的引导教育孩子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1月18日,新野法院少审庭庭长在走访未成年被告人张某家中时与其监护人的对话。
据了解,2015年2月23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得知其“哥们儿”许某和刘某发生纠纷,从邓州赶往新野为他出气,到新野县西环路某网吧在没有找到刘某的情况下,砸了刘某乘坐过的当时停放在网吧门口的白色越野车,致使前挡风玻璃、左侧后视镜、驾驶室玻璃、左侧后排玻璃等处砸坏,导致被毁车辆的损失价值21616元。
为贯彻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宗旨,1月18日新野法院少年审判庭鲁丽君庭长一行,驱车到邓州市花洲街道办的被告人家中开展庭前走访。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生活环境,与其监护人进行“拉家常”式谈心,并引导他们改进教育方式,共同挽救迷途少年。
未满18岁的少年为何有如此暴力行为,新野法院少审庭法官主动到被告人家中走访了解其生活环境在孩子性格特点形成中的影响。在与被告监护人聊天中得知,孩子小时候家庭情况就不好,父母离异后,孩子就性格孤僻起来,初中没上几天就辍学了,跟社会闲杂人员频繁交往,注重“江湖义气”导致一错再错。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爷爷又是隔代,虽然在衣食住行方面尽可能面面俱到,但在教育方面却是空白的。
在新野法官与被告监护人面对面交流、谈心中,其被告人爷爷对工作人员尽心尽力的工作作风表示感动,与工作人员紧紧握手动情说道:“孩子交给你们也好,希望你们好好帮助教育他。”
新野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表示:“在对待失足未成年人这个群体,法院的功能不能仅简单局限于对其本人裁判,更重要的对这些孩子开展案内、案外的观护工作,从内心去挽救、感化他们,让他们真正悔改,对未来感存希望,对社会和他人心怀向善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