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志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南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引领,紧扣“四一二”工作大局,围绕建设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的定位,按照“一统四抓三关键”的总体思路和“一优一高一稳定”的工作方针,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忠诚担当、务实重干,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把南阳各项事业抓到位、干出彩,为开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崭新局面,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其昌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实干求实效,以改革增活力,以作为树形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关于南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南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南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南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庞景玉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薛长义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