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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大山深处的“拄拐法官”

A-A+2016年1月28日08:36南阳日报评论

  特约记者 杨冰 高帆 通讯员 张长海

  “汪法官,您腿脚不方便,怎么又跑来了?”寒气逼人,滴水成冰,淅川县寺湾镇秦家沟村李贺家来的这位客人,让他很是感动。

  “我刚在你们邻村调查一起案件,想起你的案子刚完结,就过来看看你还需要什么帮助。”汪新法拄着双拐一边往前挪,一边和李贺拉起了家常。

  汪新法是荆紫关法庭一名普通法官,30年来,一直工作在这个远离县城70多公里的基层法庭,特别是双侧股骨头坏死后,依然坚持拄拐办案18年。

  荆紫关镇位于豫、鄂、陕三省交界处,荆紫关法庭下辖荆紫关、寺湾、西簧三个乡(镇)。早些年为了办案,汪新法大多是骑自行车或步行,有时一个案件跑下来,天也就黑了,晚上还要整理卷宗,写判决书。

  因为长时间的山路奔波,自1991年到1995年,汪新法左侧和右侧胯骨开始出现疼痛,不能长时间站立和走路。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和休息,发展成双侧股骨头坏死。领导和同志们多次劝他多休息、早治疗,但面对手头堆积如山的案卷和当事人期盼的目光,他常常用一些药物来缓解疼痛,坚持拄着“双拐”办案。后来经过多人反复劝说,汪新法才做了双侧股骨头置换手术。

  就是这样一个拄着“双拐”的法官,在大山深处,创下了接待当事人4000余人,办理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还改判,无一投诉和上访的纪录。

  “汪法官经常给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垫钱!” “从打官司到现在,汪法官从没在我家抽过一根烟、喝过一口水、吃过一次饭。” “是汪法官不徇私情,公正办案,为我讨回说法,挽救了我们这个家。”行走在汪新法工作过的地方,他的感人事迹被群众广为称赞传颂。

  近几年,汪新法先后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授予“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全省十大调解之星”等称号,2015年6月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2016年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一人一笔一卷宗,一山一水一拐杖。奔波在苍茫的秦岭山脉,为民司法,维护正义,鞠躬尽瘁,默默耕耘。这就是汪新法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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