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志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及2014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为统揽,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把扩大开放、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为加快南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而努力奋斗!
关于南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南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南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南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南阳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其昌主任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及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加快南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贡献。
关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庞景玉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南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3月20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薛长义代理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及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南阳转型发展、绿色崛起,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