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凉河开发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点工程,是我市实施中心城区内河水系开发的示范工程,是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特色景观及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目前,温凉河征迁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根据市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关于对影响工程实施的公建单位和公职人员及其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市内河指挥部办公室对近期温凉河综合开发工程房屋征收工作通报如下:
一、根据上期通报的落实情况,高新区内河指挥部督办的高新创业园、张衡街道办事处督办的茹楼社区和服务中心拆迁工作开始,征收工作整改落实较快,特提出通报表扬。
二、宛城区仲景、东关、汉冶3个街道办事处对涉迁公建单位房屋征收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提出通报批评,并限五个工作日内对以下涉迁房屋,无条件进行拆除,按时完成任务。
仲景街道办事处(医圣祠街温凉河东岸南北公建房屋);东关街道办事处(魏公桥社区公建房屋、东关印刷厂);汉冶街道办事处(北关社区四组公建房屋)。
三、对下列公职人员拒不配合拆迁,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特提出通报批评,并责成卧龙区政府、市盐业局、市规划局对所属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在三日内向市内河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处理意见。
1.丁中涛 卧龙区城管大队(涉迁房屋位于东关社区4组)
2.刘方 市盐业局(涉迁房屋位于高新区中岩建材小区)
3.刘亚民 市规划局设计院(涉迁房屋位于高新区中岩建材小区)
4.马学江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处(涉迁房屋位于高新区中岩建材小区)
四、对行动迟缓、工作进展较慢的宛城区塑料厂征收工作组提出通报批评。
五、市教育局对涉迁房屋征收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承担任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涉迁房屋征收工作按时完成。市内河指挥部办公室将继续跟踪督办督导,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提请市“一改双优”办公室进行行政问责。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