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史洪举 李莹莹
东方今报南阳讯 因欠下巨额债务,便将自己刚出生的亲生儿子以5万元价格卖掉。昨日,南召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狠心”男子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马某因母亲病重欠下债务生活困难,家中三间瓦房无钱修葺而倒塌。2010年11月14日,马某的妻子生下一名男婴,马某打起卖掉孩子还债的主意。同年12月份,他以人民币5万元将自己的儿子卖掉,拿着这笔钱来偿还债务和修缮房屋。去年5月23日,马某主动到南召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主动退缴赃款2万元。
南召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马某出卖亲生子女时,确系生活困难,马某主动投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对其减轻处罚。案发后,马某主动退缴部分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马某的犯罪动机、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