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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回应50万打“假井”事件:与事实不符

A-A+2015年11月26日09:44大河 网评论

  大河网讯 11月24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刊发《河南南召县太山庙乡罗沟村50万元惠民资金打了5口假井》的报道后,南召县委、县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县纪委、太山庙乡成立联合调查组,于当天上午进驻太山庙乡罗沟村展开调查,通过实地现场勘查,调阅核查工程账目,询问信访举报人、有关乡村干部、部分涉农单位分管项目责任人,对信访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及媒体曝光的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王付亮于1998年任太山庙乡罗沟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10月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在其任职期间,县、乡两级拨款在本村三次实施打井、维修项目。分别是2000年乡政府筹资17800元自建大口井一眼和蓄水池两座,2009年县水利局拨付4300元对大口井进行清淤及井台维修,用于抗旱应急,不是国家投资建设的提水引灌工程,不存在2010年“王付亮虚报冒领深井工程款10万元”的问题。2011年县农业局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拨付137250元给中标的施工企业在该村打井7眼,经举报人和农业局项目负责人分别指认,调查组现场勘查,该7眼井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2012年“王付亮弄虚作假领取国家饮水惠民资金50万元打假井”的问题。

  根据调查组认定,罗沟村师德祥、杨明军等四名群众所反映王付亮套取打井项目款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与事实不符。不存在“50万元饮水惠民资金”,也不存在“打了5口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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