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靓 通讯员 杨清波)1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顺利完成首次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122.058万元。其中,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85.05万元、床位补贴资金37.008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市金鹏老年福利中心等8家市属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建设补贴按照养老机构经批准实际新增的床位数给予补贴。新增床位分新建、改扩建和租赁三种类型。其中,新建、改扩建增加的床位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3年补贴;租赁房增加的床位按照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5年补贴。床位补贴方面,我市按照市属养老机构收住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的老人数量核算,并按照每个床位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周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