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行为明令禁止这些行为明令禁止

  以后在郑州乘坐轨道交通,如果逃票,除了补收单程最高票价外,还可能被处以5倍罚款,逃票3次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车厢内吃零食最高罚款100元;车厢内除了老、弱、病、残、孕专座,还将设置携带婴幼儿专座……6月24日,《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郑州晚报记者 袁帅

  相关报道>>>

  郑州网友曝光地铁进食者照片 如何劝阻地铁进食引争议

  郑州地铁儿童进食惹风波 调查:过半网友对此理解

  抱孩子的乘客也会有专座

  今年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235条,最终122条被采纳。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随着我国立法理念的不断转变,“管理”一词已较少用于法律规范的名称中,建议删除“管理”的内容,将《草案》的名称改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此次《草案》还增加了经营单位的服务职责,其中包括,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车站提供问询服务,引导乘客购票、乘车;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列车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专座。

  行动不便者在无人陪同情况下进出站上下车,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提供便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