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近期,全民炒股之风越来越盛,一些党员干部也跃跃欲试。那么党员干部能不能买卖股票呢?
昨天,省纪委官方清风中原对此问题进行了解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和《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规定,党员干部除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等国家法律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明确禁止的以外,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但是,党员干部是严禁违规炒股的。
那么,什么是违规炒股呢?具体说来,主要有七项被“严禁”的行为:(一) 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二) 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三) 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 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五) 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 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七)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省纪委近期通报、调查情况
2015年6月
2015年前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