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三:西流湖办事处大李和西岗村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工地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

  主要问题:冲洗设备未使用,施工场地无硬化

  据了解,该工地内虽设有冲洗设备,但在施工过程中并没有使用,出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情况严重。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没有进行硬化,无湿化作业。同时,工地内防尘网覆盖不全,大量黄土裸露。工地中心进行物料混合加工时,没有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飘散。

  约谈:停工加处罚 现已整改到位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这三处违规施工的工地立即停工,限期三日全面整顿。整顿达标后,向市扬尘治理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市扬尘治理办公室对三处工地的责任管理单位市轨道公司、市交运委、西流湖办事处分别进行10万元财政扣款的处罚。同时,市建委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三家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市大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三处工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督查,限期内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约谈中,三处工地相关负责人表态,一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整顿,加大投入,降低扬尘污染,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扬尘治理办公室了解到,6日晚,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复查发现,三处工地已按相关要求基本整改到位,具备再开工条件。后期,将继续加大对三处工地监管力度,严防扬尘污染“反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