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和“计生证明”;城镇居民医疗报销,要跑到社区开“外伤证明”……以后,这些“奇葩证明”都省了。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取消民生服务事项中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的通知》,取消了涉及6个部门14类22项相关事项中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
如果遇到有关部门要求提供不必要证明的,可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88、67887372。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14类民生服务“奇葩证明”被禁
今后,在办理相关事项时,这些证明和材料不用再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
证明及涉及的民生服务事项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寺观教堂外其他固定处所的设立审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健康状况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没有不良记录和投诉证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
计划生育证明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外地进郑企业人员登记。
无债权债务证明
科级及以下因公出国(境)政审。
工作调动表
受理市外转入正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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