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老夫妻补办结婚证,被要求证明是夫妻关系。女儿称户口本上明确显示二老为夫妻,社区虽然为老人开出夫妻关系证明,但吐槽不该开这样的证明。
老人补办结婚证被要求证明是夫妻
昨日上午,64岁的李先生和妻子到中原区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被工作人员要求到社区开出夫妻关系证明,无奈向所在社区求助。
“结婚30多年了,现在得证明老两口是夫妻。”李先生的女儿说,父母行动不便,来回跑折腾人,且父母带去的户口本上明确标注二人为夫妻关系,应该可以证明两人为夫妻。
社区最终开出了证明,工作人员表示老两口结婚的时间早于社区成立时间,他们是因为老两口是老门老户且家庭和睦,才开出了这份证明。
“结婚登记是在民政局,证明夫妻关系也该是民政部门的事,怎么能推到别的部门去。”李女士认为,老人被来回折腾是因个别部门懒政所致。
1980年前结婚未存档需社区证明
下午3时30分许,记者致电中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1980年之前结婚的市民,档案局并没有信息存档,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系统不完善有关。
“可以由单位或社区出证明,证明是夫妻关系。”该工作人员说,虽然前来补办结婚证的老人携带的户口本上标注关系为夫妻,但不少人的户口本已多年未变,部分人员可能出现离婚情况,但这类信息并未及时更正。
她告诉记者,目前结婚信息并未联网普及,因此存在在外地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本地却不能查到的情况,老人补办结婚证需要开具证明也是受到信息滞后的限制。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出现了老人多跑路的情况,可能与前来办事的市民较多,办事人员解释不够详细有关,将提高服务质量并请老人能够理解。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