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白守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5年2月4日,白守一用本人公务卡在上蔡县爱家超市套取现金10000元,并以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虚开三张金额计10000元的购物发票,被市专项检查组发现。上蔡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白守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鲁山:5名行政执法人员受处分
近日,鲁山县纪委通报了5名行政执法人员因玩忽职守被处分的典型案例。
经查:鲁山县住建局城建股股长陈宝国、副股长肖东方在负责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初审工作期间,对怡臻花园旧城改造项目审核不细,工作不认真,致使该项目建设方多享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构成玩忽职守错误;鲁山县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中队原队长于华民,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队长、五中队队长王佳彬,鲁山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王宝宝,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制止不力,致使鲁山县利通有限公司在没有依法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怡臻花园,构成玩忽职守错误。
10月22日,鲁山县监察局给予陈宝国、肖东方、于华民、王佳彬、王宝宝行政记过处分。
叶县:4名村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被处分
近日,叶县纪委通报了4名村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被处分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任店镇双河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大国,将村中收取的建房占地款余额10946元,未入村账,由负责本村财务的马某某保管。
任店镇燕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陶栓,在任职期间用于村干部工资、禁烧工作、日常办公等开支共计67147.3元,未入村账。
龚店乡前棠村党支部书记勾长山,将村集体收入349734元直接用于前棠村农网改造、村内修路、河堤道路硬化等支出,未入村账。
邓李乡张高村原党支部书记苑跃山,在2008年3月,将该村一坑塘延包期承包款8万元未入乡“三资”中心代管,坐收坐支用于村里公益事业支出; 2012年4月,该村收取新农村建房款247000元,坐收坐支,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
近日,叶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大国、陶栓、勾长山、苑跃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