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过后赔偿金悉数做投资

  李素兰身边,一直带着4份“联合出资协议”。

  这4份由A4纸打印的协议显示,甲方为孙连起,乙方为赵作海(或李素兰)。协议注明,经商丘鑫国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甲、乙双方自愿联合出资出借给张卫东,并由该公司提供担保。还款计划均为每月返还本金的2%作为利息,一年后归还本金。

  而张卫东,即前文相关4S店负责人。孙连起,则是鑫国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协议之后还附有担保书,约明如张卫东到期不能还款,则由孙连起替为还款,并承担一切经济连带责任。担保书落款,附有孙连起的签名和手印。

  这4份协议共涉40万元,有三份乙方为赵作海,涉及资金30万元。另有一份乙方为李素兰,涉及资金10万元。协议签署时间为去年3月至11月不等。

  2013年12月,《法制晚报》曾报道过赵作海在经历儿娶妻、被儿子取款14万元、开旅社失败等一系列支出后,所获的65万国家赔偿和补助款仅剩少半,而在亲人反目的危机中,一度陷入窘境的故事。

  那么,赵作海夫妇何以走上“投资”之路?40万本金又从何而来?

  李素兰说,几年前,她在商丘认识了一个叫岳霞的朋友。后来岳霞与孙连起等人合伙成立了商丘鑫国房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而对赵作海夫妇来说,揣着剩余的20万国家赔偿,也一直在寻求合适的升值渠道:“想做生意吧,又得担风险,不赚就赔。”

  他们的顾虑事出有因。赵作海曾以近3万元盘下商丘一家旅社。结果生意亏损,营业额甚至不够水电成本。

  在李素兰看来,朋友岳霞成立鑫国公司让她看到了希望。何况,由鑫国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张卫东拥有庞大的经营实体。在对张卫东的实体店实地考察后,李素兰放了心:“不是那些皮包公司,有偿还能力。”

  另一方面,李素兰在岳霞的介绍下进入鑫国公司做过一段时间的业务顾问。这段内部从业经历,让赵作海夫妇更加确信“投资”的安全。

  每月最多获利八千

  2012年,赵作海夫妇决定投资。

  “刚开始放20多万,加上后来打工挣的钱和利息,累计到40万。每一单都是一年期,到期就再续一年。攒够一万,就投到里面,不然每月就少200元的利息。”李素兰说,正是这样的心理,让他们的投资金额越滚越大,几乎把所有钱都投了进去。

  李素兰按2%的月利息计算,40万的本金,每月可固定获息8000元。这在一辈子几乎没有正式工作的赵作海夫妇看来,相当于拿上了“工资”。何况返利总是很准时,甚至经常会提前三五天到账,从未逾期。

  收入的宽松,改善了夫妇俩的生活。他们的租所,也从不足30平米的两间门面房,搬进了一套约60平米的两居民房。赵作海也不再抠门,“该吃吃该喝喝。”

  也有人曾提醒他们注意风险。他们心里也明白,可他们一心想有套房子。依当时的收益,不出三五年,他们就能买套房子并置办家具。手里再有一二十万的存款,便不怕老无所依。夫妇俩为此还曾在商丘看房。

  据李素兰介绍,去年10月,隐约察觉事态不妙的她曾劝赵作海别再继续投资了。但赵作海不肯,一下投入了最大一单,共计27.5万元。

  这一说法,与李素兰手中一份显示签订于去年10月11日的“联合出资协议”相吻合。

  “最后一次收到利息是今年1月30号,一直到现在。”李素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