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东 通讯员 李刚强 赵丽

  在一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现象呈突增态势,其中所衍生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特殊的家庭,会因一些功利性或世俗性的干预,产生了许多变了味的“送养”行为,有些还会催生出“拐卖”儿童的利益链条,这值得人们警醒,需要我们共同关注。

  基本案情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然而开封市通许县一男子竟伙同父亲以6万元价格将年仅半岁的亲生儿子卖给别人。

  现年22岁的师昆阳几年前与一名女子未婚育有两子,后两人分手,两子寄养在父母家。不久,师昆阳另结新欢,抚养孩子的重担全部落在父母肩上。眼见师昆阳长时间不往家里寄奶粉钱,父亲师东来心急如焚,开始盘算孙子的出路。为“改善”生活质量,也为了给小孙子寻个好人家,师东来开始同师昆阳商议“送养”的小孙子,结果这个想法与师昆阳不谋而合。师昆阳母亲张某见此情况,也选择了默认。师昆阳还向父亲提出“送养”的前提是让对方给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3年12月,师东来委托本家侄女师小燕为孙子“寻个”好人家。正巧,师小燕打听到同事何某的婆家哥哥曹某没有子嗣,早就想要个孩子。经师小燕和何某牵线,曹某家人主动和师东来联系“抱养”孩子事宜。师东来以家庭困难、养孩子费用高等为由,向对方提出8万元“抱养费”。后经过讨价还价,曹家人只同意出6万元,提出先支付3万元费用,待体检结果出来后再支付余款。孩子健康体检后,师东来主动与曹家人联系催促剩余的3万元钱。曹家人于两日后将余款通过何某的手给了来县城拿钱的师东来。在整个过程中,何某和师小燕均没接受曹家人和师东来任何“好处费”。随后,师东来将卖孙子的6万元钱给了儿子师昆阳。师昆阳利用这笔钱做基础开始他的新生活,对孩子的去向再也没有过问。

  争议焦点

  本案中,犯罪事实清楚,关键问题是对师东来等5名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定性。师东来等5人是否都涉嫌拐卖儿童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师东来、师昆阳、张某、师小燕、何某5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理由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分子能够顺利实施犯罪,与作案的每个环节都息息相关。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师东来等5人要区别对待。应该对主要参与人,起关键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师东来、师昆阳批准逮捕,对“首犯”必须严惩。对于“从犯”张某、师小燕、何某批评教育,这样也利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