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春晖)2015年1月,中原油田男子王某以“拆迁补偿”为由与妻子协议离婚,没想到王某假戏真做,离婚后竟与情妇同居,对原配妻子李某和孩子不闻不问。李某一怒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4月1日,记者从中原油田公安处获悉,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王某与李某的离婚登记无效,依法予以撤销。
王某与李某于2000年结婚。2001年,王某到外地做生意赚了一些钱,便对李某越看越不顺眼,2015年1月提出离婚。李某考虑到孩子已长大,夫妻之间有多年的感情,坚决不同意。为达到离婚目的,王某骗李某说,他们住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两人离婚的话,政府将多给补偿金,等补偿金下来后再复婚。李某信以为真,在王某的引诱下签了离婚协议,其中并未对子女问题作出约定。王某又托熟人找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李某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王某搬到在市中心购买的新房子里,与情妇同居,对李某和孩子不闻不问。
得知真相后,李某以离婚欺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登记。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离婚登记,理由是欺诈的离婚协议无效。
针对这起案件,法律事务处工作人员任建峰称:“在本案中,王某以欺骗的手段,在违背李某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其达成离婚协议,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李某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王某达成的离婚协议,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在王某与李某的离婚协议中未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约定,不符合婚姻法对于协议离婚的要求;王某采取不正当手段,在李某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的离婚登记无效,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来源:濮阳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