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通讯员 芦萍 王强

  许昌一男子谭某,将女友产下的儿子卖掉后,又将女友撵走。6月27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5年。

  小丽(化名)家住广东汕尾农村,1998年出生,初中毕业后便在深圳打工,和男朋友同居生活。2015年2月,小丽和男友争吵后分手,发现自己已怀孕。2015年4月,小丽在网上认识了谭某。29岁的谭某,老家在许昌,有2子1女,和妻子离婚后只身在北京打工。小丽和谭某在网上聊得十分投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将自己怀孕一事告诉谭某。谭某表示愿意接受小丽和她的孩子。

  2015年9月,小丽临近预产期,谭某到深圳看小丽,后把她带回自己的老家。谭某考虑到自己有3个孩子,小丽要临产无力负担,于是劝说小丽将孩子送人。随后,谭某在QQ部落里发帖找抱养人,并索要5万元营养费。发帖当晚就有人回应要抱养孩子,双方通过电话商定,由抱养人安排小丽生产,小丽以抱养人名义生下孩子,将孩子户口直接入到抱养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