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宋德明 冯帆)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结果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日前,经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4年。

  2015年9月7日22时40分,蒋某无证驾驶轿车沿社旗县赊店镇兴隆路自南向北行驶,行至科琳商务大酒店附近路段时,蒋某一边开车一边接打手机,不经意中未靠右侧道路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蒋某害怕自己无证驾驶要担责,便慌忙驾车逃逸。次日上午,蒋某发现自己的轿车被交警大队的民警拖走了。又打听得知,被碰撞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已死亡。于是,他到交警大队自首。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