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原标题:《河南省“2020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出炉:未按规定让行排第一》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能力,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组织对2020年1至12月全省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梳理出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和十大典型事故。

  看看十大危险驾驶行为都是啥?

  排名依次为: 1,未按规定让行 14.93%;2,酒后驾驶  6.86%;3,逆行6.03%;4  ,无证驾驶5.21%;5,违反交通信号4.97%;6,超速行驶3.21%;7 ,追尾3.15%;8,违法超车2.30%;9,未低速通过2.17%;10,违法变更车道2.05%。

  注:百分比为导致的伤亡事故占全省伤亡事故总量。

  看看十大典型事故都为啥发生?

  案例一:未按规定让行

  2020年4月3日6时许,张某强驾驶鲁H65**3号重型自卸货车沿G341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安阳市文峰区“汪流屯村”路口时,与汪某东驾驶豫EXD**9号小型面包车、张某驾驶豫E33**2号小型轿车、汪某飞驾驶电动自行车、孙某平驾驶电动自行车、李某霞驾驶豫ENR**8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韩某、汪某、孙某共3人死亡,7人受伤,5辆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酒后驾驶

  2020年1月1日2时许,赵某春持B2驾驶证醉酒驾驶豫GG6**8小型普通客车,沿新乡市封丘县黄河大堤李庄镇段由西向东行驶至197公里+714米(黄河管理部分设置限宽设施处),与相对方向娄某兰持B2驾驶证驾驶的豫GC72**重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赵某春及豫GG6**8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赵某男、赵某雅3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三:逆行

  2020年11月20日5时许,谢某松驾驶皖KQ3**2货车(安徽省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在淮滨县张庄乡220国道梧桐村路段,逆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到送葬出殡的行人,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无证驾驶

  2020年11月27日17时许,王某卓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三门峡市银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旧货市场东200米处,刹车侧滑刮撞行人致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某曦载王某卓驾驶该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二人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案例五:违反交通信号

  2020年9月19日7时许,要某军驾驶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G34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安阳县白璧镇岗上村口路段,未按红灯信号指示停车,撞向正在等信号灯的豫ES5**3号小型轿车及豫EHC**8号小型普通客车,后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又冲出道路北侧护栏,撞到路旁的房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3车损坏、道路护栏及房屋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六:超速行驶

  2020年7月15日21时许,刘某申(乘车人:邢某珍、董某梅、姜某丽、任某英)驾驶豫F69**5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沿鹤淇大道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鹤淇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豫F56**9长城牌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七:追尾

  2020年3月17日16时许,孙某飞醉酒驾驶豫BFQ**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封尉氏县道永刘线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曹乡荣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刘某丽及乘车人周某莹、周某轩3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八:违法超车

  2020年07月22日11时许,李某营驾驶豫N60**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D**1挂号重型自卸货半挂车,沿32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长葛市古桥镇夹岗村东路段时,与沈某荣驾驶的豫K28**5号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九:未低速通过

  2020年03月09日14时许,程胜强驾驶豫KRW**3轻型普通货车,沿许昌鄢陵县泰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外环与泰山路交叉口路段时,未减速通过,与袁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十:违法变更车道

  2020年07月04日10时许,徐某立驾驶豫CQ7**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CU**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洛阳吉利区公路局清庄道班门前处,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张某义死亡的交通事故。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