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郑州市文化局获悉,在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郑州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正式公布了243处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435处。
郑州地处中华腹地,在中华文明发轫、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核心地区,悠久的历史给郑州留下了丰富的文化积淀,文化遗产灿若星河。1987年,郑州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6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随后的20多年中,其中有39处先后被公布为“国保”和“省保”单位。随着近年来郑州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一大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被相继发现。特别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开展以来,郑州市已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600余处,仅新发现就有4700余处。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24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包括古遗址118处、古墓葬19处、古建筑58处、石窟寺及石刻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6处。其中,古文化遗址类中有旧石器时代遗址、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仰韶、龙山文化各类遗址,夏、商、周、秦、汉、唐、宋、明、清文化遗址(城址)、瓷窑遗址、矿采遗址、寨堡遗址等;古墓葬类中有历代名人墓、官宦大臣墓,有汉代大型墓葬群,且多有明确记载,墓冢、墓室保存较好;古建筑类中有明代以来的寺庙宫观,保存完好的历史祠堂,建筑较好民居等;石窟寺及石刻类中有原始形态的刻画,有较好的石刻造像,有重要价值的碑刻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中包涵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及八路军在郑州及豫西设立的抗日民主政府、抗日工作站、联络站等。
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是继1987年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我市再次大规模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加深我市历史文化底蕴,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高文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推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程和加强对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工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43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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