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费”一直受质疑

  据悉,郑州市居民用水的综合水价,目前为每立方米2.4元,其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基本水价1.50元、附加费0.10元、水资源费0.15元,污水处理费0.65元。

  “2.40元的水费,除了1.5元交给自来水公司之外,其他三项都是代替政府收的。”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说。

  据了解,0.1元的附加费交给地方政府,而收费并没有依据。在我省18个省辖市中, 三门峡、济源之外的16个城市都在收。而在全国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中,收取这一费用的只有7个城市,且金额不同。

  0.65元的污水处理费,依据《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收取,也是给地方政府的。这项费用合理合法,全国都在收取。

  那么,0.15元的水资源费从何而来?此前有媒体报道,国办2004年发文“授权”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河南6省市,筹集“南水北调基金”。各省、市采取的资金筹集方式都是从水费中“代收”。去年9月,财政部发布通知,除河北外的其他5省、市均完成上缴任务,取消收取“南水北调基金”。然而,虽然取消了,但5省、市的水价却没有降低。

  东方今报记者对比郑州市物价局官网后发现,此前的“南水北调基金”,如今被“水资源费”取代。为此,很多人指责该费用不合理。

  阶梯水价将走上前台

  如今,随着南水的到来,水价上涨,貌似已经板上钉钉。那么,此次郑州的水价如何调整呢?

  按东方今报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呼喊多年的“阶梯水价”,也许将自此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先看国内,在3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中,目前已经实施阶梯水价的城市有19个,接近三分之二。而在我省18个省辖市中,实施阶梯水价的城市已经达到11个,同样接近三分之二。

  早在2013年11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做客新华网时透露,要建立一种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制度。目前,各地都在推行阶梯水价,下一步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而郑州市物价局当时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郑州市不是实不实行阶梯水价的问题,而是何时实施的问题。

  “实施阶梯水价的前提,是完成‘户表改造’。”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户表部负责人说,户表改造由市、区两级财政与自来水公司按4∶3∶3的比例筹措改造资金,居民免费。

  据悉,郑州市大规模户表改造从2011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约28万户的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了20万户的改造,为推进阶梯水价奠定了基础。

  调价要考虑承受能力

  按照郑州市户表改造的步伐,到2015年年底,免费“户表改造”工作将结束,而“阶梯水价”的实施条件已经成熟。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三个: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即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二是促进公平负担,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成本;三是坚持因地制宜。

  “实施阶梯水价,一定要兼顾公平。”郑州市民王琳琳说,假如每户的基本用水量设定为10立方米,超过10立方米后,假如按照4元收取。那么,没有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如何计费?收高了,对这些用户不公平;收低了,对改造过的用户不公平。另外,基本用水量如何确定,也是个问题。张家一口人、王家三口人、李家六口人,基本用水量都设定为10立方米,显然也不公平。

  为此,她希望物价部门在出台价格前,要到全国其他实施阶梯水价的城市进行调研。同时,她还建议,制定阶梯水价时,要注意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对于城市弱势群体,要进行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