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教育部公布4月份6起16人溺亡《通报》之后,河南遂平一小学三年级2名学生结伴在月儿湾大桥下游玩,不慎滑入深水区溺水……
分析教育部《通报》发现,中小学生频频溺亡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从时间上看,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从地点上看,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从结构上看,多为学生自发结伴下水游泳;从对象上看,多发生在低年龄段,且男生居多。
试问,学生溺亡谁之过?是家长疏忽监管,还是一些水域管理不善?是学校管理不到位,还是家长没有尽到心?学生溺亡,家长永远是最大的“输家”。因为,无论他们如何呼天呛地,都唤不回孩子幼小的生命,骨肉已不能“团聚”。尽管可以声讨、诉讼第三方,也许责任方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也许受害者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永远无法弥补他们失去孩子的伤痛。
笔者无心责备谁,只是想提醒家长:夏季来临,特别是暑假将至,作为监管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要懂得,或许你的一次疏忽,或许你的一次放松,等待你的也许就是噩耗。
笔者以为,在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要找借口,不要放松警惕,更不能放任自流。家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安全讲到时时、处处。孩子去哪里玩,在玩什么,家长都要心中有数;哪些地方可以去,哪些地方严禁去,家长要严肃警告;遇到危险怎样救护,如何规避自救,家长要教给孩子……这些安全防护常识,有时比学习成绩更重要。因为对于人来讲,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生命,就不会重来。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要知道,家长的“唠叨”多一些,“规矩”大一些,“批评”严一些,孩子的生命安全就多了一份保险。但愿家长们能从过往的悲剧中吸取教训,用你的“严厉”,为孩子的生命扎下安全的“篱笆”。(文: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