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景玮

  本报讯 为破解行政诉讼中的地方干扰问题,继去年7月郑州中院决定四类民告官案异地审理外,6月11日,郑州中院再次向媒体通报,辖区所有民告官案件将全部实现异地审理,同时公布郑州市13个基层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分工方案。看看您的案件应该在哪儿审?

  去年7月,郑州中院明确四类案件实施异地管辖,6月11日,郑州中院再次向媒体通报,对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

  13个基层法院分工每两年调整一次。

  异地审理,13个基层法院的分工

  1.金水区法院管辖原由中原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2.中原区法院管辖原由二七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3.二七区法院管辖原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管辖原由金水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5.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惠济区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6.惠济区法院管辖原由新郑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7.新郑市法院管辖原由中牟县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8.中牟县法院管辖原由郑州市管城区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9.新密市法院管辖原由登封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10.登封市法院管辖原由巩义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11.巩义市法院管辖原由荥阳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12.荥阳市法院管辖原由郑州市上街区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13.上街区法院管辖原由新密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行政案件。

  另外,根据省高院通知精神: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等6个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省直厅局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洛阳市直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