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山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的菜地周山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的菜地

  □记者 陈沛 实习生 米霞霞/文 记者 吴国强/摄影

  核心提示|昨日,本报以《野生动物救助站咋成了私人果园?》为题,报道了市民举报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被私人承包,保护区内种植了大量的果树、蔬菜,本应该饲养被救助野生鸟类的笼子被鸭和鹅占了。工作人员称这都是承包的老板自用、送亲友的。当时,公园管理处李处长称保护区绝对没有承包出去。

  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走访时,关在笼子中的鸭子不见了踪迹。李处长改口承认园子外包给了一家公司管理,但没有收取承包费。

  管理处改口承认园子被承包,但没收一分钱

  昨日上午,记者在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再次见到了李处长,他表示管理处确实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现在已经开始逐步整改。

  记者追问,那些干活的工人工资是何人发放,举报人所说的女老板是谁?

  李处长说,那些种地的工人是看门的职工,“其中2个是看门的职工,他们种点菜都是自己吃,剩下的5个人是在那里玩了。”那么,为啥记者看到5个人在“义务”锄地呢?对于这一问题,他称应该不会帮着种菜,至少他没有见。

  随后的交谈中,记者得知,按照管理模式,整个周山森林公园都外包给了一个公司管理,而管理处的职责是负责检验是否管理合格。

  既然整个周山森林公园都外包给公司管理,公园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否也由这个公司管理?记者问能否看承包合同,李处长称野生动物保护区是承包给了一个体户管理,但没有收取他们一分钱。

  “这些果树建保护区之前都有了,后来都统一移到保护区里了。我家是荥阳的,当时弄了一些荥阳河阴石榴,另外林科院研究了一些品种不错的果树,我们也移植过来几棵,慢慢的果树就多了。”李处长表示,树多了,却没有精力管理,果树和果子也都被游客整走了,就委托了外人管理,但是并没有收一分钱。

  请私人承包,是管理方式上的尝试

  李处长称,承包人并不像别人说的是一个女老板,而是一个个体户。“他叫王长生,后来因为得病住院都没来了,那个女的应该是他的亲戚。”

  李处长回忆,在一步步规整公园的时候,管理处将周山森林公园其他地方的一些果树也都集中在了野生动物保护区中,但是不阻止游客进入,游客来这里摘果子,造成了一些树的损坏。

  “我们去徐州那边的公园参观过,他们也都是这种模式。”李处长表示,树木栽到了园子中,确实也需要人管理。“就在这时候,王长生找到我,说想帮着管理果园,我一想,也同意了,但是没有找他收一分钱。”他说,果园的管理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周期长,也不会结几个果子,还需要找人打理,如果有人管理,不给他们钱都不错了。

  公园管理处在2013年10月开始将果树委托给个人管理,果实收益抵管理费用,而果树种植区域正常对游客开放。那么,180多棵石榴树以及3亩多桑葚树,结的果实都去哪儿了?李处长称,他私下听说,游客进去摘收过费,但只是听说,不确定有没有。

  果园的树之前已经种好了,承包人只要管理下,就可以得到一个大果园的收益?“肯定不是这,首先他要保证树不死,另外野生动物救助站外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都归他,出了事就是他的。”

  有没有合同、协议?李处长称没有合同。“只是管理方式上的一种尝试,当时是口头协议,市民觉得不合适我们就改正。”

  蔬菜还在地里长着,笼中的鸭子不见了

  随后,李处长再次带记者来到了野生动物保护区中,记者发现各种蔬菜还在地里长着,笼子中的鸭子不见了。“这些都是连夜处理的。”

  记者再次追问了工人工资的问题。“工资可是一笔大支出啊,就算按4个工人算,每年都是好几万,种果树的都知道,需要卖多少果子才能把这钱收回来,都是赔本买卖。”李处长表示如果不外包出去让别人管理,管理处每年还要支出钱来管理这片果林,和果子比起来可能要更花钱。

  管理方所说的承包人:果子抵承包费林业局:高度重视此事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李处长所说的承包人王长生。王长生说:“我就在这附近住,平常来这里散步,看到树没人管,还有一些树都被一些游客破坏了,看着也很心疼,当时我去找管理处说我管理,他们也同意了。考虑到我管理需要成本,他们也没有给我掏管理费,光是用果子补偿。另外我要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区外50米以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对于市民反映的有钱女老板,王长生表示那是自己的亲戚。“我就是个个体户,原来在银行工作,后来自己出来单干了。”

  昨日19时45分,记者联系到了洛阳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名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河报刊登此事后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当时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也将情况给我们说明了,我们也向上汇报了。”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称第二天与记者当面说。

  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