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燕身为公诉科副科长,严格执行党组决议,当好科长的参谋助手,建言献策,关心同事,搞好科室内部团结,协助科长带好队伍。科里同事结婚,她忙前忙后,别人还以为是她自己的亲戚要结婚;她主动请求和科里新招录的年轻干警实行“一对一”结对,从公诉程序、审查公诉能力、群众工作方法以及文书制作、释法明理等方面进行“传帮带”,帮助干警快速成长。

  2013年9月在公诉科长提拔离开后,作为公诉科负责人于海燕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2014年公诉科共提起公诉620人,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无一错案,带好队伍,和科里新招录干警实行“一对一”传帮带,帮助年轻干警成长。2013、2014年公诉科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被评为济源市十佳政法单位、优秀政法单位。2014年公诉科被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执法示范岗”。

  到未检科担任科长后,于海燕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于海燕被市人大评为优秀检察官,被济源市委政法委三次评为优秀政法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