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婷)11月17日,省纪委公布了10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4起,处理59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20人;处分人数中乡科级干部408人,县处级干部12人。

  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最为突出,处分95人,占处分人数的22.6%;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分77人,占18.3%;居第三位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处分70人,占16.7%。

  18个省辖市中,查处力度较大、处分人数较多的有信阳(53人)、新乡(48人)、周口(37人),许昌市仅查处1起问题,处分1人;10个直管县(市)中,汝州(16人)、鹿邑(12人)、新蔡(11人)查处力度较大,处分人数较多,固始县仅查处1起问题,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