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龄失地农民靠扫马路维持生计部分高龄失地农民靠扫马路维持生计

  失地农民专项社保资金是指,政府为了做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从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社保局向用地单位收取的安置失地农民的社保专项资金。然而在开封市杞县西工业区,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政府并未用专项社保资金安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没有落到实处,致使部分农民因失去土地后,没有生活来源,生活质量下降明显。

  对此, 杞县社保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杞县目前对失地农民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在杞县西工业区邵洼村,一邵姓村民告诉记者:“邵洼村共有1000多口人,耕地面积近800亩,2000年左右政府兴建西工业区,陆续从村民手中征走耕地700多亩,他家里有4口人,耕地全部被政府征收,每亩地补偿35000元,补偿那点钱根本不够用,家里儿子是青光眼致盲,儿媳患小儿麻痹症瘫痪,老两口年近60岁,出去打工,人家都不用,一家四口仅靠儿子、儿媳的低保金维持生计,生活很是艰难”。

  家住西工业区袁洼村的姚姓村民称:“本村原有耕地600亩,政府征收500多亩,除了土地补偿金,什么都没有,至于社保和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都没听说过,没了土地,村里年轻人都是靠外出打工挣钱,上年纪的,要么扫马路,要么开三轮拉客维持生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规定,地方政府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复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并按照规定标准和期限将社会保障费用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用账户”。计入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切实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记者前往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失地农民专项社保资金,他们从未听说过,局里也没有主管这项业务的科室,既然是社保资金,可以到社保局了解”。

  在杞县社保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关于失地农民专项社保资金的事,他见到过开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但社保局根本没有参与,杞县至今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如果说有这笔资金,也是在财政上,反正县里没有给社保局下拨过这项资金”。

  据杞县国土资源局征地科陈股长透露:“在杞县确实有该项资金,县政府在征地报批前,必须按规划区内6600元/亩,规划区外4000元/亩,将失地农民专项社保资金存入人社局在财政局开设的失地农民社保专项帐户,资金到位后,人社局出具手续,政府凭人社局手续才能报省政府批准征地。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持失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需要。农民主要靠承包集体土地获得生活保障,失去土地,他们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杞县政府如此漠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广大失地农民必将成为“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生存境况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