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政府招商引资的的号召,通许企业家王军生投入几千万元在当地建起了一座冷库,该项目是招商引资企业的配套项目。按照双方协议,招商引资企业获取土地证后,应将冷库及配套项目所属土地过户给王军生。孰料想,招商引资企业拿到土地证后公然不承认协议,将土地证对外抵押贷款,拒绝给王军生办理过户手续。这也就意味着,王军生如果拿不到土地证,他所建的冷库及配套设施将成为非法建筑,所投入的巨资也将化为乌有。多次找政府协商无果,王军生一纸诉状将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告上了法庭。

  王军生,企业家,河南通许金澳公司法人代表,原是通许外贸下岗人员,又是一个左下肢残疾人员,下岗近二十年,没有给县委和政府找过任何麻烦,自食其力,自力更生于1997年创办了金澳公司这个企业,并且还养活了几十个各单位下岗人员。王军生2003年被河南省劳动和保障厅评为全省下岗再就业十杰。通许县出口创汇第一家企业,连续十几年在通许的出口创汇均为第一,曾经在全市有过排名第七。为国家和省市县出口创汇硬性指标多年立下汗马功劳。王军生状告的这个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名字叫通许县华保农产品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保公司)。

  据王军生说:“2013年3月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通许县市场局领导和该县刘宾宪县长先后找到我,说从浙江招商来华保公司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你来给他们配套冷库,我说土地呢?张海龙局长说单独给你办理国有土地证,我说可以,就于2013年3月15日和华宝公司签订了配套协议,2013年3月19日立即汇给华保公司300万元定金,随后又给华保公司100万元定金。协议约定2013年底华保公司通过政府国土部门办理出证书,剩余款项一手交钱一手拿证书。”王军生说,先期26亩国有土地证书在2014年5月已有通许县国土局办理下来。按协议规定,通许县华保农产品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应该将土地证过户给我公司,但华保公司根本不承认土地证已经办理下来。华保公司在2014年8月14日偷偷的将所属冷库的土地证抵押到信用社融资。凡事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王军生抓住了华保公司用这块土地抵押融资的证据后多次和华保协商未果,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来经过通许县相关领导多次做工作,说等到2015年8月到期后,将土地证过户给你们。王军生听从县领导的安排。孰料想,华保公司在2015年5月提前三个月又将此证续抵押到2016年6月。王军生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我们为配套华保农批市场冷链冷库,第一期投资2000多万元已经建成10000吨配套冷库。我们公司响应县政府号召,支持招商引资政策,并且双手欢迎招商引资企业,但是,也不能因为他们是招商引资来的企业,他们自认为靠着县委县政府的这颗大树,任意欺负本地企业,骑在本地企业头上作为作福,任其随意宰杀。我们投资2000多万元的融资也是有高额成本的。

  “近三年由于我们先期给付华保公司400万元,他们将钱用了,又将土地证书在银行融资了,我们地上投资2000多万元,因为,没有土地证不能融资,使我企业走向了困境。一个十几年为通许出口创汇占有主要份额的企业走向即将倒闭的边缘。”王军生气愤而又无可奈何地说。

  双方即签协议,为何不去执行?

  2015年11月1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座大型冷库已经建成,周边是还没建好的蔬菜交易市场。同时,记者也看到了双方的签字盖章协议。协议大意是这样写的,甲方也就是华保公司,乙方就是王军生的通许县金澳货源有限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建设通许县农贸大市场项目一事,经过通许县人民政府市场建设管理局市场建设办公室协调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华保公司同意在农贸市场内西南角区域划出40亩左右土地(包括带征土地面积在内,该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为商业服务用地)提供给乙方也就是王军生的金澳公司建设冷库及配套设施。2、提供给王军生的土地是每亩16.5万元。3、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王军生应先预交土地定金400万元,剩余的等办理完国有土地证后,一手交证一手交钱,一次交清。……记者也看到,华保公司也收取了王军生的土地预付款400万元。既然收取土地预付款,华保公司为何拒不执行协议呢?

  对这份协议书的真实性,记者联系了通许县相关政府部门,他们也认可这份协议,但不愿对此事做出回应。对于华保公司为何拒不执行协议,记者又致电华保公司的相关人员,他们同样也不愿对此事做出解释。对于此事的进展,本网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