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向远大”怎能成为北大推荐生标准

2011年10月22日06:00      河南教育新闻网             _COUNT_人评论

  获得北京大学2012年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资质的211所中学及其校长名单,11日晚开始在北大招生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北大招办同时发布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细则首次明确了北大人才选拔的具体标准,如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等价值观评价。

  公布实施细则,有利于校长们更有针对性地向北大推荐优秀人才,避免了盲目性。同时,这一细则对于有志于上名校的学生及其家长来说,也指出了一个奋斗的方向。比如说,细则中把有“不孝敬父母”、“有不良诚信记录”、“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学生排除在了被推荐之列,这对于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做到诚信、孝敬、热心公益,必然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在细则中所列明的“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学科成绩、综合素质甚至是“强烈的好奇心”等,都是可以量化或者可以通过其日常表现发现的事情,考核起来比较方便。但是,其中所规定的“志向远大明确”,是否也可以量化呢?

  “志向”或许可以分出不同的阶段,即“阶段性理想”,它显然是不可以量化的。那么,它可以在日常表现出被发现吗?当然可以,比如说通过他对某些事情的专注程度、感兴趣程度,也可以判断他将来的理想、志向。最便捷的办法,当然是问他本人,而且,志向这个东西,总是要以自己说的为准。

  但问题在于,“志向”是个主观的东西,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志向”,如何保证是“我口说我心”,而非“心口不一”呢?更重要的是,明不明确倒是好判断,只是“远大”如何界定呢?一个人说自己上北大的目的是为了让家人生活得更多,另一个人说自己上北大的目的是冲击诺贝尔奖,哪个更“远大”?按照“被教育”出来的思维惯性,绝大多数人恐怕要说后者更“远大”,可是,谁能告诉我,前者为什么就不“远大”呢?

  我们的教育中,充斥着太多“标准答案”式的思维,充斥着太多“非黑即白”式的价值灌输。在虚伪的主流价值观的包围下,在北大推荐生的诱惑面前,为了表示自己目标“远大”,会不会出现揣摩北大的意图的“心口不一”者,或者干脆说自己是奔着诺贝尔奖去的人呢?

  非客观的东西作为标准,必然导致谎言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大推荐细则中的这一条,更像是对说谎的诱导和教唆,遗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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