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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模之惑:花样童年 为谁绽放?

2012年12月07日09:33      中国教育报             _COUNT_人评论
两名小模特在T台展示童装。儿童模特市场在家长、企业等各方面的助推下趋向火爆,但这是否考虑到了儿童自身的感受和权利以及成长规律,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CFP供图   两名小模特在T台展示童装。

  家住武汉的张慧芳(化名)怎么也没想到,11月16日,5岁半的女儿穿泳装参加七色风模特公司举行的“楚天亲子挑战赛”活动,居然会在全国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活动结束后,张慧芳女儿穿泳装的照片被人上传到网络并冠以“比基尼儿童秀”、“儿童车模秀”等名头。孩子的照片被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到处传播,议论声、讨伐声、骂声不绝于耳。不堪重负的张慧芳整天以泪洗面,“想死的心都有,有了这次阴影,以后再也不参加这样的活动了”。

  张女士的惨痛教训,恰恰折射了这个时代的“童模之惑”、“童模之伤”:儿童模特现象是否合理?家长送孩子去做模特,对孩子成长会有哪些影响?如何规范商业活动对儿童模特的使用?孩子天真烂漫的花样童年,又该为谁绽放?

  儿童用品市场需求催生童模经济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伴随儿童用品、儿童演艺市场的蓬勃发展,童模经济方兴未艾,市场价值达到数十亿元,已经形成了从选拔、培训到演出的一条龙产业链。

  11月26日,一个儿童模特QQ群里,一名网友发出一条消息:“需要上海的模特,请发资料过来,或者发邮箱,男女均可,身高在110—160cm,拍摄平面画册。”消息立即引起了群内家长的热烈反应,大家不时晒出自家孩子的照片。

  记者迅即联系上这名网友。这名姓秦的网友告诉记者:他来自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是一家儿童模特摄影公司的老板,这次主要是为了给一批服装公司、淘宝卖家拍摄儿童冬装、春装,急招一些儿童模特。

  秦先生从事儿童模特摄影已有不少年头,在他的电脑里,收藏着大量上海、杭州等地家长发送或者秦先生自己拍摄的儿童模特照片。秦先生的旺盛需求背后,是儿童用品、儿童演艺市场的蓬勃发展。秦先生所在的织里,号称中国童装之都,这个只有100多平方公里的小镇,却有着上万家童装企业。巨大的童装产业,支撑起对儿童模特的旺盛需求。在织里,从事儿童模特摄影的并不只是秦先生一家,生意都很火爆。

  登录淘宝,在童装、童鞋、亲子装的目录下,记者找到了493万多件商品,粗粗浏览之后发现,有近1/3的商品都是儿童模特拍摄的真人照片。“淘宝服装拍摄,外景50元一件,内景30元一件。”秦先生告诉记者,“湖州这边儿童模特的收费是内景单件30元,两件套40元,三件套50元,不足10件按照10件计价,外景起拍是500元至1000元不等,看模特而定。”

  据此推算,仅以100万件淘宝童装商品计算,童模照片摄影市场价值超过3000万元,聘用儿童模特市场价值超过3000万元。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伴随儿童用品、儿童演艺市场的蓬勃发展,童模经济方兴未艾,市场价值达到数十亿元。

  被这数十亿元串联在一起的,除了儿童模特摄影公司、儿童模特,还有由儿童模特培训班、儿童模特经纪公司、儿童模特经纪人、儿童模特网站等组成的一条完整的童模经济产业链。

  刘女士是广东一家模特经纪公司的儿童模特经纪人,在她的公司旗下,除了男女成人模特之外,还有40多名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的儿童模特。公司可以向广告、服装、摄影行业提供儿童模特,也可以向各种商务庆典、会展、晚会提供儿童模特。“如果是商务庆典,收费一般在每人每次1500元至1800元。”刘女士说。

  伴随着儿童模特经纪公司产生的,还有一批儿童模特培训班。这样的培训机构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从以前的儿童舞蹈、艺术培训机构演变而来,另一种是成人模特经纪公司在嗅到商机后,增加了针对儿童模特的培训课程。

  前不久,记者来到北京一家音乐艺术培训机构,假称有一个5岁的孩子,想参加儿童模特培训。该机构负责少儿舞蹈培训的修女士接待了记者,并拿出招生简章和以前学员的演出照片。“我们公司有很多机会送孩子参加电视台的表演或各种比赛。最近动漫频道的栏目组要来我们公司选人,我们正在排练节目。”

  修女士详细向记者介绍了儿童参加模特培训的各种好处:培养孩子正确的坐姿、站姿、走姿;纠正小朋友的驼背、罗圈儿腿以及内外八字脚;增加自信,培养儿童高雅的气质;推进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都是有过模特经验的正规老师来培训,收费还便宜,一对一课程3500元一期,包括20节课。”修女士补充道。

  记者试听了一节儿童模特培训课,发现整堂课下来,孩子主要是在进行少儿舞蹈的训练,重复一些简单的形体训练动作。练到最后,孩子们都有些无精打采。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儿童模特市场现在已经形成了从选拔、培训到演出的一条龙产业链。很多模特经纪公司、儿童摄影公司都会借着举办各种亲子活动的机会,挑选一些漂亮可爱、有潜力的儿童,然后动员家长送孩子参加各种模特培训课程,最后推荐他们参加儿童模特的拍摄、表演。“这个过程中,既能赚家长的钱,也能赚商家的钱。”这名业内人士说。

  培养自信气质还是过度消费童真

  绝大部分家长是想给孩子一个展示个性、培养气质的平台,通过做模特锻炼孩子;也有部分家长纯粹是为了好玩,尝试一下新鲜事物;为了挣钱或者出名的家长不能说没有,但是不多见。

  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张敏(化名)今年老带着3岁半的女儿美智往北京跑,别看美智小小年纪,现在在儿童模特时尚摄影圈里已经小有名气,经常有各种时尚杂志编辑、儿童模特经纪人以及摄影公司找上门来,要给美智拍摄儿童模特照片。

  张敏向记者展示了美智今年拍过的杂志封面照片,从今年6月到9月,美智已经给《精品购物指南》、《妈咪宝贝》等近10家杂志、报纸拍摄童模照片。照片上,小美智面对相机毫不怯场,神态自若,宛如一个小童星。

  这正是美智妈妈张敏长期经营的结果。张敏告诉记者,她经常在微博、网络上参加各种儿童摄影公司、模特经纪公司举行的选拔比赛活动,还常给儿童摄影师、模特经纪人发小美智的各种萌照,久而久之,便有人主动邀请小美智拍摄照片。

  张敏告诉记者,让女儿做儿童模特,并不是为了挣那几个钱。就拿给杂志拍照片来说,不但没有稿费,前期自己为了拍出好的样片,动辄还要花上2000多元请专业摄影师来拍照。“也不在乎花多少钱,主要是想给孩子留下很多美好瞬间。”张敏说,“第一次看到孩子的照片登上杂志封面,我还激动兴奋了老半天。”

  事实上,随着思想观念开放的“80后”、“90后”进入婚育期,随着越来越多的“潮爸”、“潮妈”出现,让孩子去当儿童模特,留下一些美好的童年纪念,已经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

  七色风模特公司的张经理告诉记者:“我接触过很多家长,他们觉得让孩子来当模特,进行一些健康的才艺展示、表演很正常。在这个过程中,家长和孩子都很快乐。”她详细分析了目前家长让孩子做童模的几种动机:绝大部分家长是想给孩子一个展示个性、培养气质的平台,通过做模特锻炼孩子;也有部分家长纯粹是为了好玩,尝试一下新鲜事物;为了挣钱或者出名的家长不能说没有,但是不多见。

  张慧芳送孩子做模特的初衷,也是因为孩子喜欢、高兴。“开始我让孩子参加模特比赛是想让她见见世面,女儿今年5岁半,原来性格内向,但是参加了一年的比赛,孩子的表现欲特别强,愿意在人多的舞台上展示自己。”

  “很多送孩子参加儿童模特比赛的家长,经济条件都比较好,他们根本不是为了挣钱,也不是为了造星,有很多家长都不愿意让孩子走专业模特的路子,只是小时候体验一下,上学后就会让孩子退出。”七色风的张经理说。

  也有些家长表示,既然能够挣点钱补贴家用,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家住广东东莞的王女士是一对双胞胎姐妹的母亲,她说:“其实挣点钱也没什么,毕竟两个人的开销挺大,关键在于家长怎么去引导,不要让孩子形成追求物质、攀比的习惯。”

  不过,对于家长的这几种动机,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首席教育专家、著名的“知心姐姐”卢勤却表示了担忧:“这是一种教育思想的混乱,反映了一些家长对孩子成长规律的不了解。儿童通过社会实践来认识世界、形成价值观和是非观,过早地让孩子参加这些商业化的活动,这对孩子不仅不是锻炼,还可能给孩子带来隐性的伤害,让孩子过早地失去童年、童趣、童真。”

  中国社科院从事传播与儿童研究的研究员卜卫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儿童当然可以学习做模特,就像参加钢琴、跳舞等其他娱乐活动一样。但儿童模特的表现应该适合儿童本真的生活,而不是模仿成人。儿童不适合以此为生,公司更不能用儿童去赚钱。至于参与模特演出可以锻炼孩子自信之类的说法,我觉得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锻炼。孩子的自信不应通过走秀、参加商业演出来锻炼,而是应该通过日常生活来锻炼。”

  把花样童年还给孩子

  “美丽中国,孩子要先美起来,社会要给孩子提供展现童真、童趣的环境。让孩子的花样童年,能够为了他们自己绽放,而不是为了成人世界。”

  童模经济对于儿童的伤害,已经开始显现。七色风模特公司的张经理和张慧芳反复地说,要是知道有人会把照片传到网络上去,她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孩子穿上泳装跟汽车、成人模特在一起照相。

  “为什么有人不经处理,就将儿童的照片上传网络?而那些报纸、电视,为什么不问出处就随意地转载使用?”张经理表示,“我们承认让孩子穿着泳装参加车展的错误,但是媒体将照片随意转载、大肆炒作所造成的伤害,远远要大于我们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在关于孩子的宣传报道中,媒体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张慧芳的女儿虽因年幼对此不知情,但并不代表她没有受到伤害。“在这件事情中,儿童是最大的受害者。”卜卫表示,这是在剥削儿童形象,是成人世界对儿童的过度消费,是对儿童本人及儿童形象的不尊重。

  记者曾经询问过很多家长:您有没有问过孩子是否愿意参加儿童模特活动?得到的回答不外乎两种:一类是“年纪太小,他哪里懂得这些”、“没有,他什么都不知道”等,还有一类是“参加这些活动,他挺开心的”。

  “儿童模特这个领域,早已沦陷为成人的世界。无论是企业,还是家长,抑或是社会,都在用成人的功利眼光看待,儿童被当作了工具。”天津社科院研究员关颖表示,几岁的小孩不会说不,但是家长不能漠视孩子的感受和权利。

  童模小洋从3岁开始就接受模特训练。“从小开始压腿、走猫步、靠墙站……孩子训练过程中没少遭罪,经常哭,但现在总算有些成绩,在当地小有名气,各种网店、演出经常找她拍摄照片或参加活动。”她母亲李女士感到很满足。但是当记者问小洋的感受时,她却说:“我不太喜欢当模特。”“与其说这是给孩子留个美好的纪念,还不如说是满足了成年人的需求,博得了大人的欢心。”关颖说。

  “童模之伤”正是在这种过度成人化的过程中产生并加深。卢勤经常参加各种媒体的节目录制,对过度成人化伤害儿童的现象充满担忧。有些儿童演员、儿童模特在参加电视节目时,导演或家长会刻意安排他们模仿成人,引得大人和观众笑成一团。有些电视、报纸在转载儿童的照片时,经常不加处理就随意使用。

  “表面上这看起来很美,让孩子产生了成就感、自信心,但是孩子是非辨别能力差,会误认为这样哗众取宠就是一种美,会认为暴露身体就是一种美,混淆了他们的是非观、价值观,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卢勤表示。

  “让孩子参与模特、演员等商业行为,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也并未禁止,但是要以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基本前提。”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赵辉说。记者曾就儿童模特是否合理、应当如何规范等问题咨询多位教育专家、法律专家,却发现,一方面童模经济汹涌而至,已成庞大产业链;另一方面相应的政策法规却处于空白,对儿童模特权益的保护无章可循。赵辉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儿童参与商业演出、模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相关规定分别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目前都只是笼统的规定,设定最基本的原则。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但是如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并没有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

  卜卫指出,国际上很多国家或地区的专业人士都在讨论应禁止使用儿童形象打广告,有些国家立法予以禁止。我国对儿童广告规定比较笼统,1993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广告审查标准》明确规定,不得发布“儿童模特对宣传的商品的演示超出一般儿童行为能力”的广告,这不是正式的法律,但也在提醒我们,在儿童还未能理解其“被消费”的意义时,我们不能利用儿童形象来促进消费。即使对于儿童食品或消费品的广告,也可以使用小动物、卡通等替代性方法,可能比直接利用儿童形象更能保护儿童。

  多名专家认为,理应对当下涌现的儿童模特、演员现象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如儿童模特参加商演的规范,儿童肖像权、名誉权的保护等进行立法阐释,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定儿童保护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美丽中国,孩子要先美起来,社会要给孩子提供展现童真、童趣的环境。让孩子的花样童年,能够为了他们自己绽放,而不是为了企业、家长或者社会等成人世界。”卢勤的话,对美丽中国的远景充满期待。 (本报记者 李凌)

  儿童模特、儿童选秀等现象是否合理,对正在成长发育的儿童有何影响,又该如何规范呢?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

  记者:儿童模特现象的出现是否合理?

  孙云晓:儿童模特是近几年大量涌现的,主要背景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童装、童鞋等儿童用品,需要儿童模特进行展示,这些实际的需要我们应当正视,但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儿童模特。儿童模特的使用,必须在切实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儿童进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记者:儿童参加模特活动、商业演出,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会有什么影响?

  孙云晓:这关键在于成年人的导向。儿童正处于是非标准、心理规则确立的重要时期,对于是非观念的辨别能力较弱,因此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引导好。如果是让孩子展示自己最本真的一面,学会如何在众人面前表达自己,那样的确可以达到增强自信心、培养孩子的气质等效果,但是如果家长、社会向孩子传播的都是赚钱的理念,这样就可能会扭曲孩子的是非判断,让孩子误认为赚钱是第一位的,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让他们变得功利化、成人化。

  记者:如何规范儿童模特活动呢?

  孙云晓:一是不伤害。不能伤害儿童的合法利益,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这是基本前提。例如儿童模特活动时间不能过长、儿童模特肖像不能随意使用。二是不能将孩子工具化。要严格限定儿童模特的活动领域,一些涉及色情、挑逗的行为,不能让儿童参与。例如儿童模特泳装比赛就应该明令禁止,儿童不需要通过泳装展示形象美、形体美,这是把成人世界的东西强加给儿童。三是要明确责任,任何机构、所有人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于孩子参加儿童模特活动应当有鉴别能力,对孩子进行特殊保护。其他社会机构,如模特经纪公司、媒体,也应该履行保护儿童的职责,不能借机炒作。

  目前,我国关于儿童参加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定还不健全,很多方面都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建议出台儿童模特、儿童演员方面的详细规定,越细致越好。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很细致,我们应该借鉴,例如规定儿童参加商业活动的时间限制、场合地点,媒体在宣传报道涉及儿童时,要注重保护儿童的隐私,等等。

  记者:如何看待工业社会、大众传媒导致“童年的消逝”这一现象?

  孙云晓:童年的消逝,这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提出的观点,他认为,在电视之类媒体的猛烈攻击下,成年人与儿童之间的分界线变得越来越模糊,天真烂漫的童年慢慢消失。其实,这也正是儿童参加模特、商业活动的危险性所在。

  现代社会发达的传播媒介,的确对儿童的社会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儿童行为有成人化的倾向,这在一些童星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他们过早地失去了童年、童真、童趣。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在一些电视节目中看到,有些孩子小小年纪,就显得很圆滑、很世故、很功利,甚至做出色情的动作,也非常熟悉媒体运作,这显然就是受到了成人世界的过度影响。成人将自己的规则、愿望强加给儿童,将儿童工具化,这就干涉了儿童的自由发展,导致他们童年、童真的过早消逝。

  童年的幸福是一个人幸福人生的开端,因此必须让孩子在本该享受童年乐趣的时候,能够享受到童年乐趣。否则,过于商业化、过早成人化,那是拔苗助长,会耽误孩子一生的幸福,到时候追悔莫及。(记者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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