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对许多菜肴都有堪称“行话”的独到见解。
北京是鲁迅从日本归来后长期生活过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
鲁迅对于北京菜、北方菜非常喜爱,回到上海后还念念不忘。许广平甚至曾想为其请一位北方厨师到上海,因为厨师薪水太高,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鲁迅记录的65家北京餐馆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重要篇幅。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习惯。
在众多餐馆里,鲁迅去得最多、最喜欢的是广和居。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店址在宣武门外菜市口附近的北半截胡同南口路东,1932年停业。这里是北京文人雅士以及官员常常聚会的地方,在民国时期非常兴盛出名,曾有人书写楹联:广居庶道贤人志,和鼎调羹宰相才。
鲁迅经常到这家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距离近。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绍兴会馆前身),所在的胡同就斜对着广和居大门。如有客人拜访,鲁迅甚至会直接让广和居送“外卖”到家里。
广和居是四合院布局,院里分成大小各种房间,这符合鲁迅爱和朋友吃饭的需求,他常呼朋唤友,多数是三五个人一起吃。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广和居有鲁迅喜欢的菜,那里的菜式基本上是宫廷菜改造的。广和居能吸引这么多名流和官员来,除了味道好,也因为它的菜多有典故,富有文化内涵。比如其招牌菜之一的“潘鱼”,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以前叫做潘氏清蒸鱼。还有一道“曾鱼”,是曾国藩创造的。这自然让官员和文人感兴趣,还会引来很多附庸风雅的人。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好酒这事还常被人拿来攻击讽刺,曾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鲁迅喜欢吃辣,据说最开始吃辣是为了解困,后来就上瘾了。1918年5月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个小说被胡适称为中国现代小说的 “开山之作”。鲁迅为此请胡适到北京绍兴会馆吃饭,第一道菜就是放了辣椒的梅干菜扣肉。
这个菜胡适非常喜欢吃,但他好奇菜里有辣,便问鲁迅:“据我所知江浙一带人爱甜不爱辣,先生好像是个例外。”鲁迅答:“绍兴人确无吃辣椒之好,独鲁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支辣椒来,分成几节放进嘴里咀嚼,只咀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适之先生可以一试。”胡适听了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