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来交思想报告。”4月25日上午,17岁少年小伟(化名)走进镇平县检察院,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递交了一份最近在学习、生活上的思想汇报。
一年多前,小伟帮朋友“出气”,参与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事发时小伟还未成年,检察机关决定给他一次机会,只要他顺利度过监督考察期就不予起诉。
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建煜介绍说,2013年底,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挽救,该院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通过“捕、诉、防、监”一体,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更专业化、细致化、人性化。
该院结合新刑诉法对“涉罪未成年人案件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新规定,专门出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实施细则》。按照该细则,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负责组建考察帮教小组,并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不同情况,吸纳其所在学校、单位相关人员为考察帮教小组成员,共同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考察、教育。
裴黎明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之一。她告诉记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该院还建立了“法制教育、公益服务、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四位一体的个性化帮教模式。
(通讯员 李丰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