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杜福建 通讯员梁崇 王保玉)近日,桐柏县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县管水库经营管理,确保净化淮河水源,加强生态保护。
该县规定,今后,桐柏县新建县管水库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对外承包的县管水库,在合同到期之前,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与承包方根据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签的合同文本进行规范完善。水库管理单位要进行严格监管,社会各方进行全方位监督,如发现承包者不能严格遵守合同,特别是水质不能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时,要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水库管理单位不能在规范合同文本时延长承包时间。合同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签,一律不再对外承包。同时,由县水利局把现有已签合同报送县政府备案。
伴随着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桐柏县相继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淮河源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生态县”等称号。
“随着认识一步步深化与提高,对水资源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行动更加自觉了。”桐柏县委书记莫中厚说,“通过水润桐柏山,桐柏城乡魅力尽显,这里已经成了淮河的一颗生态明珠,这是淮源人民‘最大的财富、优势和潜力’。”